区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(试行)》(苏职称[2001]2号),以及有关规定,现将我区2011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评审对象。楚州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,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。 二、评审材料报送时间。2011年9月15日~10月10日(节假日除外),逾期不予受理。职称申报超过5人的,原则上由单位集中申报。 三、申报评审条件及材料报送说明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材料报送仍按楚人发[2009]34号文件执行。 本通知和相关文件可从rsjzcb@126.com中下载,密码85912949
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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